非典型,纽约爱情故事
你好,我是枝因。
我在曼哈顿一战前建老房子的天台上喝便宜的红酒,听和我无关的故事。
今天的故事主角,毒舌温柔长情,初来美国,在最好的年华里和金发碧眼的南方小伙一见钟情,谈了一场校园电影一样的恋爱。
后来,他一个人搬来了纽约。
这个满城到处都是彩虹的六月,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典型又非典型的纽约爱情故事。
Enjoy。
壹
在纽约出柜的方式有一万种,意外却占其一半。
比如我,昨天偶然打开很久没用的某中国同志交友软件:“叮!商学院同学Edward Wong请求成为好友。”每个在国外工作学习的人都认识一个EdwardWong,Edward Wong们把领英当成大型网游天天做任务刷经验值。他给我的好友请求是这样写的:“Hey,我为了做一个app,下了这个软件调查,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你!头像不错哦!做自己!Rock on!”
......
意外出柜怎么办?该干嘛干嘛,纽约中国人的圈子不大不小,接受不了的人自然会躲开。
我现在生活中最大的问题不是一个以直男之身勇闯同志交友软件让我不小心被出柜的Edward Wong,而是一个一起睡过好几次我还读不利索名字的法国男人。他有巧克力颜色的头发,拥有时而犹豫时而热情的眼神,我被迷得要死。
放不下,走不开,求不得。
这九个字大概可以概括纽约一半人的情感状态。
贰
一开始认识Guillaume的时候,他以为我的脸有什么问题,我以为他的名字读作“鬼拉煤”。因为我的交友软件没有头像, 而他的名字就...什么鬼。
没有头像的原因是,上一次使用这个软件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换真人头像就一头扎进了一段彻底改变了我的爱情。
那时候我刚到美国上研究生,典型的大陆fob,除了脸和性格之外简直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到学校的第一天就在app上找到了白天才见过的一个同班同学,南方小伙德意混血,和他老家乔治亚的大橙子一样阳光饱满,看着就让人想要接近。第二天报道的时候我没有声张,回到宿舍之后憋不住给他发了个信息:猜猜我是谁。其实全班只有我一个亚洲男生,所以没几下就被猜到了。他立刻开车来了我的宿舍,我们一起吃了晚饭,当晚就展开了愉快的交流。
交流之后我一冲动,问他:你想做我的男朋友吗?他说,好。
这是一个奇迹,我后来才知道。第二天,别人都没发现我们坐在一起上课了。
那之后就是校园爱情电影的剧情,和中国大学的情侣一样,我们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开车去超市买东西,一起考试,一起找工作,一起回他家见父母、过圣诞节。他有一口典型的南方口音,慵懒拖曳、一个音节拖成两个,叫我的名字的方式总是让我想要微笑。他大学学过两年中文,他会说的字句不多,只会慢吞吞地说,我喜欢你、你很可爱、我爱你。
有一次趁着微醺,我在酒吧里当着很多朋友和同学的面说我也喜欢他。朋友说:祝福,既然你男朋友有车,能带我们去中国超市买菜吗?爱你。
有一次,我在他的宿舍过夜的时候,发现有女孩子的衣服和化妆品,以及11码的还没拆封的高跟鞋。那天我们彻夜长谈,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变装(drag),也明白了为什么变装是美国同志文化如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的男朋友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和我解释,drag并不代表他想成为女人,更不意味着他平时的样子是一种妥协和伪装。StonewallRiots那天,扔出第一块石头的人名叫Marsha P Johnson,是一个穿夸张服饰艳丽色彩10厘米的高跟的变装皇后。drag是一种自我表达,和中国人喜欢聚在一个小黑屋里面对着电视机唱“我爱你,你不爱我,你爱我,我爱上了别人”同样的自我表达。
我记得那天最后我说,好吧,但是别让我知道。
but to love is to have an open heart and an openmind.
从让他洗干净脸再来见我到和他妈妈一起帮他挑化妆品和衣服,到后来去drag show上做他最大的粉丝,希望帮他打败其他妖艳贱货,这个过程我花了很长时间,但是甘之如饴。再后来,我们毕业了。我以为会在一起一辈子的人,留在了阳光明媚的南方,留在了他心爱的女王城。不提彼此折磨挽留许多的过程,故事的最后我飞去了有多嘈杂就有多寂寞的纽约。
叁
在纽约,痴男怨女和地上掉的一分钱硬币一样俯拾皆是。一个个穿得黑不溜秋像在服丧,揣着被爱情伤得支离破碎的心,面无表情步履匆匆,过马路还不忘随手发一个instagram story抖抖机灵,累不累? 所以今年有一句话很流行:成年人的生活很简单,就是不停地告诉别人你有多累,然后再听他告诉你他有多累。
每天这么累,还要谈让人心累的恋爱。有没有天理?可是,”鬼拉煤”就是这样一个折磨人的小妖精。刚见面的时候他可不这样,双唇上下一碰,特别羞涩地纠正了我的法语发音。顺便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华盛顿公园的露天戏剧,那些学生演员们又糟糕又真诚,而且其实大部分他都听不懂。多可爱。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法国人,Guillaume来纽约短暂工作的原因很简单粗暴。喝遍美酒、吃遍美食,睡遍美人。他自己有一张忧郁俊秀的男主脸,但是偏爱蜜色皮肤,肌肉结实的亚洲男孩。我那个时候不知道,第一段恋爱的经验到了纽约可以说是很没用了。全世界唱得好看的人来纽约都不是来寻爱的,而是来狩猎的。Guillaume和我在纽约交友app上遇到的其他人一样,full time猎人,part time爱人,而且他签的还是是随时可以走人的临时合同。Bordel de merde。
在这里,从约会到确立关系这中间有一百个大大小小的关卡,每一关都有不同的迷宫要走、不一样的对话要触发。先爱上的人主动丢弃所有武器装备、生命和技能,一路裸奔,要么通关要么死。
我真正对他心动的契机很简单,我在他的社交网络上看到了一张他20岁的照片,一下找到了他现在身上不时流露出来的羞涩和美好,天真和残忍的源头。之后,不管我们之间交流有多愉快,哈林区某小砖楼3A的queen size床保持坚固有多辛苦,每次我情之所至,想说爱他的瞬间都逼着自己默数三声,回想革命烈士临终前的话来平复心情。有几次“爱”都到了嘴边,只能把这个字捏住,放进一个小盒子里上锁、刷几层防水漆,缠上duck tape,然后扔进哈德森河里,一路随波逐流进大海。从上空看,哈德森上飘着的全是纽约痴男怨女们不能说出口的爱。
为什么我这么苦逼?因为Guillaume还有另一个男人。
Guillaume的社交生活有多丰富就有多坦诚,今天他tag一起吃pho的是我,明天tag一起吃拉面的是他。大夏天吃什么拉面,是不是有病。
他有一次承认发对方的照片是故意气我,因为我总是装高冷不主动给他发短信。还能不能给人留一点不吃拉面的尊严?能不能?!
我的人生可能就是一部狗血剧,另一个男人和我同天生日。Guillaume那天偷偷和我一起离开了纽约,去了一个只有我们知道的地方,做了一些相爱的人才会享受的事情。我那天没有在脸书上发照片,因为我是一个善、不喜欢炫耀、不愿伤害“情敌”的好人。
这样僵持了很久,我除了开口表白什么都做了。为他提前买票一起去中央公园夏季演唱会,为他计划旅行,听他喜欢的不知所云的法国rap,喝他喜欢的vodka,为他弹琴为他唱情歌。
终于,在一次演唱会结束之后,我们坐在L线上横穿曼哈顿,我挑了一个广播没响的瞬间表白了,挺浪漫的,我说:你要么和我一个人好,要么...我就要move on了。
他说:我们在哪。
广播说:地铁交通堵塞,我们暂停一会儿,请耐心等待。
他又说了一遍:where are we?
我特别想笑。
纽约人动不动就问,我们在哪。答案不是堵死在中城的车龙里或者困在地铁里,就是迷失在欲望大于承诺的感情里。
We are being held temporarily.
他过几个月就要回法国了,而我已经无法再忍受和别人分享我爱的人。所以我们大概是无法再继续往前走了。
我告诉他openrelationship不可能,要么100%成为我的,要么就算了。我要开始和别的男孩约会了。
我记得那天最后他说,好吧,你可以去见别人,但是别让我知道。
肆
两周前那天我们在L线上堵了20分钟,美国的基础设施重建真的迫在眉睫。我说,两周之后给我一个决定。
今天他说:对不起,我没有决定。
It's a fucking mistrial.
纽约爱情故事一般没有结尾,如同24小时的地铁,日复一日循环反复。除了L线,明年就要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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